审稿人须知

 

审稿须知

1)请您在收到本刊发送给您的稿件评审委托函(是一封电子邮件)后,进入本刊网站并在“登录区”点击“审稿人”登录,进入您的专有用户区。您的用户名和密码可在评审委托函中找到。登录后,请修改您的个人信息,包括通讯地址等。

2)在您的用户区界面有2个区域,即左侧的目录区和右侧的工作区。您可以在“我的审稿”栏目中点击“待审稿件”进行稿件评审,或点击“未审完稿件”评审您上次已审阅但未审完的稿件,也可以点击“已审完稿件”查阅您已审完的稿件列表,或点击“审理费管理”查阅您的审理费统计表。此外,您还可以在“个人信息设置”栏目中修改个人信息和登录密码,但是不能修改您的用户名。在“消息管理”栏目中,点击“我的消息”可查阅编辑部发送给您的电子便条;;点击“发送消息”可向编辑部发送您的电子便条。

3)本刊委托您审阅的稿件存放在“我的审稿”栏目中的“待审稿件”中。在初次审阅一篇稿件时,您在点击“待审稿件”后,在工作界面的右侧区域可出现待审稿件列表。该表将显示稿件的标题、编号、送审时间和希望审回时间等信息。您可以点击某一稿件的标题打开或下载该稿件的电子版。审稿前,您可以点击“查看其它审稿意见”按钮来查看其他评审专家给出的评审意见(如果有的话)

如果您开始审稿,则请先将稿件原文的电子版下载到您的计算机上。具体审稿意见可事先写在一个DOC文件中。审稿完成后,请您重新登陆本刊网站,在“待审稿件”列表中点击“填写审稿意见”按钮,并按审稿单的提示信息逐项输入您事先已写在DOC文件中的审稿意见。填写审稿意见前,您可以在审稿单的上部核对稿件标题和编号等信息,并查阅编辑部提供给您的审稿说明。如果您对稿件进行了批注和修改,可以点击“上传修改稿”按钮上传您的修改稿。填好审稿单后,请您务必点击“审稿结束”按钮。否则,此稿件仍将处于“未审完”状态。如果您的确未填完审稿单,则可点击“暂时保存,下次继续审”按钮退出,以备以后再填写。

4)当您收到编辑部邮寄的审稿费后,请登录网站在审稿费管理中,编辑记录收款日期! 
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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